
紅線 #03:電力間接排放因子(Emission Factor)誤用
未採用能源署最新電網係數,或綠電抵扣未附國家憑證流水號,一律剔除折抵。
一、現場致命死穴與申報退件現象
申報 Scope 2 電力間接排放時,常見兩大致命錯誤:第一,使用了前一年度或非官方承認之電網排放係數;第二,企業主張廠房自發自用屋頂太陽能或購買了綠電轉供,直接將電力排放係數扣減為零,卻未能提供具備唯一流水號的國家再生能源憑證(T-REC)核銷清冊與台電轉供對帳單。海關申報系統內建全球電網數據庫,一旦檢測到電力係數異常低報且無附帶憑證鏈,將直接觸發系統防弊紅燈。
二、歐盟海關申報人員駁回法理依據
歐盟規定:Scope 2 電力排放必須基於進口國所在電網之官方公佈係數。若主張綠電折抵,必須符合「具備實質所有權(PPA / REC)」、「與生產期間時間匹配」與「不重複計算(No Double Counting)」三大嚴格要件。
三、數據科學破局解方與抗辯演算法
嚴格引用經濟部能源署當期公告之電網電力排碳係數(如 0.494 kg CO2e/度),並構建綠電憑證核銷鏈(T-REC Reconciliation Chain),產出逐月對帳清冊。
E_elec = ( Consumption_total - Generation_solar_self - Volume_TREC ) * EF_grid_official通關抗辯必備法定佐證文件清單
貨物出港前必須備妥以下 4 大佐證底稿,確保歐盟海關查驗時零瑕疵:
企業三步合規補正作戰 SOP
即時同步台灣能源署最新公告係數至申報系統
嚴禁使用歷史過期係數或未經官方認可之第三方係數。
將 T-REC 憑證號碼與當月工廠生產用電逐筆匹配
確保憑證核銷期間與出口貨物生產期間完全重合。
將電費單、憑證清冊與計算底稿封裝上鏈
提供申報人員作為電網係數合規佐證。
台中大肚山某高階工具機零組件製造廠
申報 Scope 2 電力排放時,因購買了綠電直接將係數填寫為 0,遭義大利進口商申報人員退件,要求補正 48 萬度電之完整憑證鏈。
未出具國家再生能源憑證(T-REC)逐筆核銷流水號與台電轉供匹配清單。
智庫協助彙整全廠綠電轉供台電對帳單與 T-REC 核銷憑證清冊,出具符合歐盟格式之電力溯源報告,成功通過義大利海關複核。
常見問題與合規解答
Q: 購買國際 I-REC 可以用來折抵歐盟 CBAM 的電力排放嗎?
A: 歐盟優先認可生產在地電網之國家級憑證(如台灣 T-REC),若使用 I-REC 必須證明該憑證已在台灣電網內實質核銷且未被重複計算。
Q: 如果工廠用電包含部分外協加工廠,電力該如何計算?
A: 若外協廠屬於特定製程單元,應索取外協廠電費單與加工重量進行熱焓分攤,或採用能源署官方係數計入外包 Scope 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