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為什麼必須依循國際標準編製報告?
數據如果不經過國際認可的報告準則進行揭露,將無法被國際買主、投資機構與評等機構所採信。全球供應鏈正在將透明揭露列為強制的入鏈門檻。透過對齊 GRI、歐盟 CSRD 與 IFRS 財務披露框架,企業得以向外界展示一致、可比且具備誠信結構的環境與治理績效,從而確保國際訂單的安全性。
STEP 02:E、S、G 三維度合規報告實務
THEMEE
🌱 環境面合規報告 | Environmental Reporting
環境面報告重點在於結構化揭露能耗與排放。這要求對齊 GRI 300 環境系列指標(尤其是 GRI 305 排放)、歐盟企業永續發展指令(CSRD)所制定的 ESRS E1 氣候變遷準則。同時,企業需回應財務導向的 IFRS S2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框架與填報 CDP 碳揭露問卷,對外宣告明確的範疇一二三排放細目。
✔ GRI 305 排放與 GRI 302 能源✔ 歐盟 ESRS E1 氣候變遷披露✔ IFRS S2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✔ CDP 氣候問卷數據申報
THEMES
🤝 社會面合規報告 | Social Reporting
社會面報告重點在於勞工人權政策、職安環境與供應鏈勞工保護的合規披露。企業應參照 GRI 400 社會系列指標、歐盟 ESRS S1 自有員工與 ESRS S2 價值鏈勞工披露準則。詳細申報企業在多元包容性、工作場所安全衛生政策,以及防範童工與強迫勞動等供應鏈盡職調查機制的落實情況。
✔ GRI 400 勞工權益與安全指標✔ 歐盟 ESRS S1 自有員工揭露✔ ESRS S2 供應鏈價值鏈勞工
THEMEG
⚖️ 治理面合規報告 | Governance Reporting
治理面報告重點在於商業道德、董事會氣候監管權責與反貪腐機制的公開透明。這要求對齊 GRI 200 經濟與治理指標、金管會制定的上市櫃公司永續報告書治理規範,並融入 IFRS S1 永續財務一般揭露框架。申報企業的誠信經營政策、資安管理流程,以及氣候風險如何整合至整體內部防錯與治理決策系統中。
✔ IFRS S1 永續一般財務揭露✔ GRI 200 經濟與防弊治理披露✔ 上市櫃公司永續治理監管報告